隨著互聯網發展,國內外學術交流頻繁,國外的新、舊好藥也更多地被人們知曉。然而,很多藥物在國內藥監局監管規則、研發公司發展規劃等因素影響下,在國內還沒有上市。
針對國內患者“用藥難”、“用藥貴”的問題,我國正在推出多項措施解決。新《藥品管理法》實施后,進口境外已上市的藥品不再屬于犯罪行為?;颊咴谥袊惩赓徺I的藥物,可以攜帶自用、合理數量入境,或者通過藥商郵寄回國。
《進口藥品管理辦法》第三十九第三款規定:進出境人員隨身攜帶的個人自用的少量藥品,應當以自用、合理數量為限,并接受海關監管。
在海關監管方面,根據海關總署發布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進出境物品表》,自用、合理范圍內藥品不在禁止進出境物品表的名單中。
簡單來說,進出境人員個人自用、且在合理數量范圍內的藥物,是可以在接受海關監管后進入中國境內的。但在當前疫情影響下,患者出國購藥顯然是不現實的。不過幸運的是,如果不具備出國條件,患者也可以選擇通過藥商郵寄。
從快遞的分類來說,患者自用藥品應屬于個人物品類。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快件監管辦法》第三章第十二條中規定:個人物品類進出境快件是指海關法規規定自用、合理數量范圍內的進出境的旅客分離運輸行李物品、親友間相互饋贈物品和其他個人物品。
在禁止郵遞的物品方面,自用藥物不在其中。根據國家郵政局、公安部、國家安全部門關于發布的《禁止郵遞物品管理規定》禁止寄遞物品指導目錄第十八條規定:禁止進出境物品包括:有礙人畜健康的、來自疫區的以及其他能傳播疾病的食品、藥品或其他物品;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、資料及其他物品。
從這些文件來看,在規定范圍內,郵寄合理數量范圍內的自用藥品,并通過海關核查,是合法可行的。
進 | 口 | 藥 | 使 | 用 | 合 | 法 | 么
總的來說,需要國外的新藥,患者可以出國買藥,也可以通過藥商國際快遞回來。而在當前疫情及其他因素影響下,患者出國帶藥回國是難以實現的。但可以憑醫生處方,讓藥商進行快遞。
在手續、資料齊全的情況下,患者只需要安心等待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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